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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重大同南段迫遷戶案屬於私權爭訟部分,新北市府無法介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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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三重大同南段迫遷戶案屬於私權爭訟部分,新北市府無法介入
【MyGoNews林湘慈/綜合報導】有關三重大同南段迫遷戶2014年12月1日至新北市府抗議一事,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說明,陳情人是三重大同南路現(xiàn)住戶,陳情地點目前尚未進入都市更新的法定程序,據(jù)瞭解陳情人居住的房子由於沒有土地所有權且屬未登記之違章建築,該土地於2008年間遭法院拍賣後,地主向法院提出拆屋還地的民事訴訟,經訴訟結果陳情人須拆屋還地之私權糾紛。
 
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指出,該地區(qū)於2004年曾辦理公辦都市更新,後因實施者未符合市府公告作業(yè)須知有關之規(guī)定,於2007年6月7日撤銷實施者資格,原公辦案遂告中止。其中陳情人陳情包庇不法產權移轉部分,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表示,目前爭議之土地於2008年間經由法院拍賣登記於私地主,並無產權不法移轉之事。
 
針對三重大同南段迫遷戶所陳情問題,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鄭重表示:
一、都市更新案未入法定程序何來都更受害。
二、目前確實是因私權糾紛引起的司法爭訟定讞案。
三、未來進入程序後,市府會站在市民立場協(xié)助要求實施者全力給予現(xiàn)住戶補償。
 
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進一步說明,都市更新條例訂有申請?zhí)幚碚加兴送恋嘏f違章建築戶之容積獎勵,主要就是藉由政府適當給予容積獎勵,促使實施者針對現(xiàn)住戶提出安置計畫,如果實施者要取得本項容積獎勵,依照規(guī)定需要取得現(xiàn)住戶之協(xié)議書,如雙方協(xié)調不成,市府也不會核給該項容積獎勵。
 
本案屬於私權爭訟部分,市府無法介入,但針對本案屬於都更作業(yè)部分,市府會站在照顧弱勢居民立場,要求實施者提出妥善的安置方案,在雙方沒有共識前,不會貿然通過,同時新北市政府秉持一貫的熱忱服務市民,未來將持續(xù)協(xié)助協(xié)調,盼雙方能理性溝通,使能達成雙贏局面。